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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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处评建工作指引

    信息来源:财务处 发布日期:2018-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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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

     

    根据《中共红河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红河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红院党发[2017]56号)精神,红院评办发〔201849号《关于印发<职能部门评建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要求,结合预评估专家意见和财务处的实际,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做好评建各项工作。特制定财务处平建工作指引。

    专家进校前需做好的工作

    一、迎评工作材料

    1、按要求准备好财务处简介,财务处制度汇编,支撑学校自评报告相关原始材料,其他特色或亮点材料,以备专家走访部门、深度访谈、延伸查阅材料时用。

    时间:115日前     责任人:普玉华   

    二、环境整治

    2、清查财务处工作职责等相关制度均需上墙,办公室内各类物品、文件等均需摆放整齐,保持卫生整洁。

    时间:112日前完成并长期保持  责任人:盛     

    三、宣传学习

    3、抓紧时间做好学校网站财务处网页的维护和内容更新工作,以《审核评估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为依据,重点梳理各网站公布的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统一。

    时间:112日前       责任人:朱        

    4、组织学习审核评估的内涵精神,学习并熟悉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审核评估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红河学院2017-2018学年教学质量分析报告》等评估相关材料,注意统一各位老师对学校和部门的发展定位和工作思路的认识。

    时间:1110日前      责任人: 普玉华 朱 珠

    专家进校时需做好的工作

    1113-1115日)

    一、基本要求

    5、专家进校考察期间,如无特殊情况,全体工作人员不许外出,按时在校在岗,着装大方得体,精神饱满。

    时间:1112-1116   责任人:普玉华

    二、走访或访谈

    6、专家走访部门时,部门负责人需着正装,精神饱满,提前10分钟在办公室门口等候迎接评估专家。评估专家步行或乘车到部门办公室附近时,主动欢迎专家到本部门指导工作。

    时间:待定          责任人 :普玉华    

    7、走访或深度访谈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有理有据地回答专家问题,注意结合本部门准备的迎评工作材料(对部门过去成绩和不足有总结,对现实情况有清楚认识,对未来工作有合理规划,特别注意以相关上位文件作为依据,以事实案例作为证据,以翔实数据作为支撑)。

    走访或访谈结束时,主动向专家表示感谢,并送专家至办公室门口或乘车处。及时做好专家走访或访谈记录。

    三、材料调阅

    8、安排专门的材料调阅人员,与评建办材料相关人员对接,做好专家材料调阅工作。

    时间:1113—15      责任人:盛      

    专家离校后需做好的工作

    9、专家走访或访谈记录及时完成本部门评估访谈小结,并在2个工作日内报学校评建办。

    时间:按学校规定    责任人:普玉华 

    10、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后续评估整改工作。

    时间:按学校规定    责任人:普玉华    

     

    红河学院财务处

                             2018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