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财务处关于做好2021年末报账相关事宜的通知

    信息来源:财务处 发布日期:2021-12-01

    一审 二审
    三审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要求,全面做好学校2021年财务收支决算工作,经财务处2021年11月30日处务会研究,报校领导同意,2021年12月16日起开展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21年12月16日起启动年度财务收支决算工作。同时开始编制学校2022年财务收支预算。

    2、关账日期:常规报账于2021年12月16日关账,当日下午17:00关闭网上报账系统。涉及到人员薪酬、基建、维修款项结算、来款入账等特殊或紧急事项,办理到12月25日止。

    3、开账日期:原则上财务将于2022年1月6日开账;如财政资金到账情况有变,届时另行通知。

    4、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对本单位全年的经费报账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核对,若发现有错、漏、串等情况,请于12月25日以前到财务处调整。

    5、2021年度发生的各类费用于截止日期前报销,不要将本年支出事项跨年列入下年支出。2022年开始原则上不再报销以前年度票据,除2021年12月发生的,因为时间紧,未能及时报销的,可以在2022年第一个季度报销。

    6、有借款的教职工请于2021年12月16日前到财务处办理还款手续;各单位在财务处领用的各种票据(含未用或未用完的票据)请于12月16日前交回,相应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管理;凡借用票据但款项未收回的单位和个人,请及时督促对方在12月25日以前将款项汇到学校相关账户。

        特此通知。                                 

     

     

        红河学院财务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