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建设银行批量代扣学费的通知
各学院:
本学期的学分学费与本学年的住宿费已经生成应收标准,为了方便学生及时交缴有关费用,避免同学们排队缴费,经与红河州建设银行协调,将于5月2日对本学期应交费用进行批量代扣,本次扣款对象为2013级、2014级、2015级、2016级的同学,为了确保各位同学应缴纳的费用能成功扣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核对应交费用信息。本学期应交费用为本学年的住宿费与本学期的学分学费,同学们可以通过财务处主页http://cwc.uoh.edu.cn或者点击学校主页的“学费查询”链接,登录《学生收费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自己所欠费用(初始账号和密码都为学号)。如果应缴学分学费与教务处选课系统里面的费用不一致的,请到教务处核查后到财务处收费室更改;如果应缴住宿费与所住宿舍标准不一致的,请到学生处宿管科核查后到财务处收费室更改。
2、核对姓名和银行卡号。同学们可在《学生收费信息查询系统》里核对自己在财务处已登记的建设银行卡号和姓名是否正确一致,如果卡号有误或者没有登记过卡号的,请在4月28日下午5点前到财务处收费室更正或重新办理登记。批量代扣只有红河州建设银行卡才能办理,登记的银行卡号必须为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的红河州建设银行卡,没有该卡的同学可以在5月2日前自行办理银行卡并存够应缴费用后到财务处收费室进行登记。
3、核对应缴的学分学费、姓名和银行卡号后,请将费用足额存入银行卡(银行要求要大于应缴费用数10元以上),才能成功代扣。成功代扣的财务处统一打印发票按班级发放给个人。
4、现场刷卡缴费时间从5月4日开始,收费地点:财务处收费室(明德楼109),收费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5、请各学院按学生处要求及时统计上交已经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信息。如果因为名单上报错误或者延误的,由各学院自行负责。
为避免学生出现排长队交费的现象,请各学院敦促同学们尽量选择通过银行代扣的方式交费。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7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