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使用效率,切实保障参保职工医疗待遇,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60号)及《红河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工作的通知》红医保(2015)17号要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累计结余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本人自愿原则,可为本人及直系亲属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需要办理的老师请看下面说明:
一、 办理医保卡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需准备以下资料:
1、医保卡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
2、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3、若为直系亲属办理,还要提供该人身份证复印件,四岁(含)以下儿童需提供出生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二、 咨询办理时间:
2017年3月28日下午2点30分-5点,3月29日早上
9点-11.30分,财务处103室。负责人:邹英,联系电话:15912831300
红河学院财务处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