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红河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红院行发〔2017〕7号)文件,2018年起执行新绩效工资,因目前部分学院分配方案还未正式出台,2018年1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交通补贴、教学超额补贴、班主任津贴、津贴岗位津贴)实行预发放,从2018年2月起按新分配办法多退少补后进行发放;
2、2017年度科研“双高”奖励从2018年2月起发放。
3、因岗位变动需扣发1-7月工资的,考虑到部分教职工的实际情况,2000元以内的2018年1月一次性扣发,超过2000元的余额部分在下个月扣发。
红河学院人事处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