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日期:2018-11-02
接财务处通知,2018年4月对2017年10月及2018年1月、2月期间发放的年终绩效奖进行扣税,计税的具体办法财务处吴键老师已于2018年4月10日发至QQ发文群,请大家查询。2018年4月工资表中应发工资项即为执行新绩效后的工资。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袁建枰,电话:0873-3694779.
红河学院人事处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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