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红河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行发〔2017〕7号)、《关于做好校内各单位2017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有关作的通知》(红院行发工资二次分配有关作的通知》(红院行发〔2018〕18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2018年4月已执行新绩效工资,2018年5月工资按照新体系及标准对2018年1-3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预发金额进行多退少补:涉及补发的人员在5月工资中月工资中一次性进行补发;涉及扣的人员:金额在2500元以内的5月一次性扣发,金额超过2500元的在后续的月在后续的月份中采取分次扣发(2018年5月扣发2500元) 。
2、按照2018年4月26日第七次校长办公会议要求,2018年1-4月的年终绩效考核奖已于4月28日进行预发放,自5月起并入工资中逐进行预发放。
红河学院人事处
2018年5月15日